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发布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7 13:25:48 | 来源:本站原创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ZJGJ-JLS-FWZB03-202506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工程劳务分包项目,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2.2服务内容2025 年度公司日常市政工程建设中的劳务分包工作,涵盖市政燃气等工程所需的人工劳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挖掘、材料搬运、混凝土浇筑、管道安装等具体劳务作业内容。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3500万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结算至合同金额为止。

2.7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或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7日至202507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请将以下申请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2939677538@qq.com邮箱(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成功后填写报名表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将申请表和存款回执发送至2939677538@qq.com,邮箱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

1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施工劳务)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4.2如投标人申请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1800/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5072813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东门)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第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联系方式

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人:郭旭

   话:0431-84648520

招标代理机构:中吉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赵洋

联系电话:1660445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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