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5-07-14 14:37:15 | 来源:本站原创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视频记录仪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0773-2540GNJLHWGK1903;

2.3招标范围:视频记录仪采购;

2.4预算金额:223500元;

2.5项目地点: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实际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1)录像续航时间不小于10小时;(2)录像格式为MP4格式;(3)内置存储容量不小于64GB;(4)录像画面清晰完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内容的相关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之间的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投标人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即可。);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zhongjinjlsfgs@163.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06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利招公共资源标准化交易平台(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978号

联系人:金文

电  话:15567775666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鲁永生

电  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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