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 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发布时间:2025-07-14 14:38:04 | 来源:本站原创

招标项目编号:0773-2541GNJLGCGK192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零星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零星维修工程;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房屋防水维修和其他零星维修工程;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项目总投资:269100元;

2.5工程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计划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委托书中约定的施工周期为准;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最高投标限价:56829.6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企业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一项;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1)失信被执行人(2)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4日至2025年0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邮箱(收件邮箱zhongjinjlsfgs@163.com;投标人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招标公司进行确认,报名联系电话:0431-81150785)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注册建造师证书;

(6)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授权人在职证明书并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亨泰安全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978号

联系人:王相吉

电话:1814309992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鲁永生

电话: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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