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天集团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项目,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天集团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YGJ-ZCFW-25299;
2.3招标范围:长天集团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主要包括梳理项目概况简述(建设目标、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效果与效益评价、项目目标实现程度与可持续性评价、项目主要经验与教训后评价主要结论、项目成功度总体评价、主要经验与教训、核心建议等评价内容;出具有效评价报告。);
2.4最高投标限价:75万元;
2.5服务地点: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正式后评价报告,每个项目服务周期不超过一个月,具体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为准;
2.7技术要求或执行标准:审查团队需熟悉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特点及监管要求,具备识别财务舞弊、关联方隐瞒等专业能力,审查团队人员应不少于5人;出具合格的评价报告,并配合审计结果答疑及整改落实情况跟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投标人拟派的审查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应不少于6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2674627898@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15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沙大街和机场大路交汇,机场大路6666号
联系人:张鹍
电 话:0431-846882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刘诗杭
电 话:18186837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