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天集团居民用户超期服役燃气表更换采购项目二批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发布时间:2026-05-18

长天集团居民用户超期服役燃气表更换采购项目二批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天集团居民用户超期服役燃气表更换采购项目二批次,项目采购单位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天集团居民用户超期服役燃气表更换采购项目二批次;

2.2项目编号:ZYGJ-ZCHW-26113;

2.3招标范围:居民用户超期服役燃气表更换采购(采购型号和数量以招标人实际订单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长天集团仓库;

2.5供货周期:每批次订单下达之日起14日内确保燃气表检定及供货完成;

2.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其他相关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及规范;

2.7预算金额:1989万元(含税);

2.8最高投标限价:G2.5和G4燃气表单价170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和合法经营资格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一个PDF,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资料)发送至2674627898@qq.com邮箱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通知确认;代理机构会在收件当日16时00分前对申请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对申请成功的申请人,代理机构将《领取招标文件确认表》电子版回复至申请人邮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后在报名截止之前,将填写完的《领取招标文件确认表》(word版及盖章版pdf)、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请申请人在汇款时务必简要填写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文件费转账方式:公对公转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户名: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账号:420022320920025463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6年6月8日14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沙大街和机场大路交汇,机场大路6666号

联系人:张鹍

电 话:0431-84688226

招标代理机构:中峪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2号虹湾国际A座15层

联系人:孙蕾

电 话:1818683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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